美!晋祠银杏!栽种这两棵网红树的太原人,推荐了大名鼎鼎的王阳明…
图|晋祠银杏航拍  马立明 摄

每到深秋,
银杏迎来了一年中最美丽的时刻,
一树明黄,
满目灿烂。

你知道吗?
在太原的晋祠博物馆中,
除了周柏和唐槐,
有两株壮而美的银杏树,
也是不折不扣的“网红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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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株银杏,
位于难老泉南渠两岸边,
王琼祠阶前南北两侧,
均已有500年的树龄,
至今枝繁叶茂生机盎然,
为国家一级古树。

两树并列,
相距约10米。
南株为雄株,北株为雌株。
待到开花时,
雄株着黄花,雌株着绿花,
香气扑鼻。
两树主干皮部和树冠均无破裂,
每年树上白果累累。
被称为连理银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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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晋祠银杏

类似的网红银杏还有很多,
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:
历史悠久。

比如,
陕西西安古观音禅寺中的银杏树,
相传是唐太宗李世民亲手栽种,
已有1400多年树龄,
被国家列入古树名木保护名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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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西安古观音禅寺中的银杏树  @古观音禅寺

北京红螺寺雌雄银杏,
虽逾千年生机不减,
被称为“红螺寺三绝景”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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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北京红螺寺雌雄银杏
@红螺寺景区

山东日照定林寺内的古银杏树,
据称有着近4000年树龄,
被誉为“天下银杏第一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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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定林寺内的古银杏树
@浮来山风景区

再说回晋祠银杏,
现在去看正当时!

传说,
这两株银杏为明代重臣王琼所植。

王琼历事明朝四帝,
是一位政绩显著的历史人物。
明代党争严重,政局混乱,
王琼能在政敌处处作梗,
甚至被诬陷的状况下有所作为,
难能可贵。

值得一提的是,
明代思想家、军事家,心学集大成者:
王阳明,
也是因他的举荐,
才有了后来的成就。

王琼,
是太原晋源人,
还乡后就住在晋祠晋溪园。

接下来推出的是,
山西知名学者张正明撰写的文章:
 明代重臣王琼 
一起来了解王琼的生平。

明代重臣王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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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王琼画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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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晋祠王琼祠和其中的王琼塑像 


有明一代,决大疑,定大难,为重臣者,有于谦、王琼、张居正等。对于、张学界多有论述,惟琼缺少。

王琼(1459—1532),字德华,号晋溪,别署双溪老人,太原县(今山西太原南郊晋源镇)人。成化二十年进士,历仕成化、弘治、正德、嘉靖四朝,曾任户、兵、吏三部尚书。

明代党争严重,琼与首辅杨廷和不和。杨曾任《武宗实录》总裁,此后副总裁董圯亦诋琼,故《武宗实录》不仅尽隐琼功事,且多诬蔑之词,致“正史受欺者遂不少”,影响后来史家对琼褒贬不一。本文旨在对王琼生平作一简略评介,还其历史本来面目,以裨于明代政治史的研究。

王琼出身于仕宦家庭,其祖先,元初有子实居并州。子实生高祖王良,元时官居潞州(今长治)知州。元末明初,曾祖伯聚由蚕石(在今太原南郊姚村乡)迁汾东柳林(今太原南郊刘家堡)居住。

祖父安生二子:长子永寿,永乐二十一年(1423)举人,明英宗天顺年间(1457—1464),官至南京工部尚书;次子永亨,即王琼之父,字延庆,曾受业于明代理学大师薛瑄门下,天顺三年(1459)乡试中举,明宪宗成化时曾任昌黎知县、隆庆知州,并建新第于太原县城东街(今太原南郊晋源镇)。

王琼母亲任氏,太原县人,生子四:长子名瑶,次子即王琼,三子名玠,四子名珮。家庭世系(《太原王氏通谱》)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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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琼从小受到父辈理学薰陶,读书务明体实用,不喜老生常谈,慨然有志当世之务。

成化二十年(1484),琼二十六岁登进士。次年,官授工部主事。弘治六年(1493),升任主管水利的都水郎中,出治漕河三年。又改户部,历河南右布政使。正德元年(1506)擢右副都御史,治盐两淮,入为户部右侍郎。三年(1508)转吏部右侍郎,改南京。七年(1512),补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。八年(1513),进户部尚书。十年(1515),改兵部。十五年(1520),转吏部。十六年(1521),为言官交劾,谪绥德。嘉靖七年(1528),起复兵部尚书。十年(1531),改吏部。次年卒。

琼前后仕宦计48年。


王琼一生为官,勇于任事,敏练果决,居官所至有声,其政绩主要是:

一、理财精练有方。

王琼善于理财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:

其一,能体恤民困,节俭从事。

明代中期由于吏治腐败,漕河事务管理混乱。埽草是河防要料,但新陈混杂,堆积腐烂而无人过问,地方官却每年摊派,并趁机从中渔利,人民深受其害。王琼主持漕政后,针对漕务混乱状况,加强管理。通过核实埽草储存量,每年实际需用量,量用而征,并严加管理,做到了草不积腐,民不困征。数年后,河防储备充足,每年所征埽草量比过去减少十分之七,两年节储银三万余两。

都御史议将漕务费用移补军粮,琼不畏权贵,据理力辩:“河漕重务,费缺孰供?急征之民,民益病”(《王恭襄公年谱》),坚持不给。后来,御史又挪移河防木材修葺学校,琼得知后又立即传檄县官,令其速将材料追回漕司,以保证漕务之需。王琼主持漕政,尽责尽力,使漕务管理得到改善,并能注意减轻人民负担,实是难得。

其二,能重视调查,明习国计。

《明史·王琼传》载:“琼为人有心计,善钩校。为郎时悉录故牍条例,尽得其敛散盈缩状,及为尚书,益明习国计”。琼任户部尚书时,一次,边帅乞粮草,琼屈指计算:某仓储粮多少,某场储草多少,各地每岁输送粮草多少,边疆士兵每年采集青草多少。曰:“足矣,重索妄也” (《明史· 王琼传》)。边帅非常惊奇,佩服琼对边疆粮草收支状况了如指掌,只好对索求粮草事作罢。

琼督漕务时,对漕河河段长度,水闸远近高低,所用木材漕舟状况,都做过详细调查,并编著成《漕河图志》八卷。后来,继任官吏按志核查,竟毫厘不差,对其前任官吏之敏练佩服之至。

其三,能结合实际,改革体制。

弘治十年(1497),王琼任户部郎中时针对各省财粮事务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,提出了“四科十三司条例”。建议各省布政使司设立四科,即:民科,主管所属省府州县地理,人物图志,古今沿革,山川险易,土地肥瘠宽狭,户口物产多寡登耗;度支,主管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用及赏赉禄秩之费;金科,主管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赋罚之收折;仓科,主管漕运军储出纳料粮。琼主张对这些事务分而治之,明确职责。

王琼主持盐政时针对私盐行、官盐壅问题,请在要津设官巡察,盐弊为之一清。又议“输粟法”“量课中盐法”“商人买盐法”。惜朝廷未予实施(参见王爱民《明代理财家》《山西财经学院学报》1984.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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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晋祠内的晋溪书院,昔为王琼别墅晋溪园。

二、运筹平定宸濠之乱。

明中期社会动荡,封建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也十分激烈。正德十四年(1519)发生的宁王朱宸濠叛乱事件就是这一斗争的集中表现。在这个关键时刻,如果处置稍有不当,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动乱。王琼在平定宸濠之乱的紧急关头,定大疑,决大难,发挥了突出作用。

朱宸濠(?—1520)是明太祖朱元璋第17子宁王朱权的五世孙,封地在江西南昌。朱宸濠见武宗皇帝整日游嬉,朝政荒废,认为有机可趁,便图谋夺取皇位。

为了实现这一目的,朱宸濠先是通过向宦官刘瑾行贿,得以恢复王府护卫。刘瑾被诛后,护卫也随之被取消。正德八年(1513)陆完出任兵部尚书,宸与陆素有交往,便请他相助复卫。同时,勾结武宗所宠伶人臧贤与幸臣钱宁,辇载金室于臧家,分馈诸权要。宸濠在陆、臧、钱的帮助下,终于在正德九年(1514)四月又恢复王府护卫。

复卫后,宸更加恣意行事,“尽夺诸附王府民庐,责民间子钱,强夺田宅子女,养群盗,劫财江湖间,有司不敢问,日与致仕都御史李士实,举人刘养正等谋不轨” (《明史》卷117)。宸见武宗无子,“冀其子入嗣可得大统,又不受悖逆名,故蓄谋不发”。宸又通过贿钱宁“求取中旨,召其子司香太庙”,武宗用“异色龙笺,加金报赐”。按异色龙笺是“所赐监国书笺”,宸得之大喜。

时有太监张忠依幸臣江彬,与钱宁、臧贤等相倾轧。张忠暗中向武宗密奏: “(臧)贤称宁王孝,讥陛下不孝耳;称宁王勤,讥陛下不勤耳”(《明史》卷117)。武宗听后大怒,立即下诏驱逐宁王府派到京师之人。正德十四年(1519)御史萧淮奏宁王不轨。武宗派驸马都尉崔元、都御史颜颐寿等前往宁王府收其护卫,令还所夺民田。宸濠得知消息,知其子入嗣已经不可能,不轨事迹败露,遂决定叛乱。

六月十四日以庆寿为名,宴请地方官。次日,地方官来道谢,宁王府侍卫数百人包围了来谢官员,宸伪称:“奉太后密旨,令我起兵监国”(《王恭襄公年谱》)。巡抚江西都御史孙燧、江西按察副使许逵等不从,皆被杀。参政王纶等同附。宸濠遂以李士实、刘养正为左右丞相,王纶为兵部尚书,集兵号称十万,自帅舟师,蔽江而下,攻安庆。

宁王宸濠叛乱消息传到京城,举朝震惧。朝中百官,见宸濠势大,以致“朝士归心濠十之七,且曰濠必成”(《王恭襄公年谱》)。甚至有的官员,阴卜成败以定从违。而屹屹不惧,满朝文武中独王琼一人。琼对众大臣言:“诸君勿忧,吾用王伯安赣州,正为今日,不过旦夕,贼成擒耳”。(《明史稿·王琼传》)

王伯安,即王守仁,弘治十二年(1499)进士。正德初以忤刘瑾谪贵州龙阳驿丞,累官鸿胪寺卿。琼素奇守仁才,以为“朝廷有此等人,不与以柄,又将谁用?”在琼的举荐下,守仁得以提督南赣汀漳等处军务。

王琼主兵部后,早已度宸濠必反,乃申军纪,督责抚臣修武备以待不虞。宸濠反,琼从直房顷刻拟十三疏。对平定宸濠之乱,作了严密布署。如请下诏削藩属籍,正贼名;命南和伯方筹祥督操江兵防南京;命南赣巡抚王守仁、湖广巡抚秦金各率所部趋南昌;应天巡抚李充嗣据镇江;许庭光镇浙;淮扬巡抚丛兰扼仪真。

王守仁擒宸濠正如王琼之策,《王阳明(守仁)年谱》载: “先是,先生平贼擒濠,俱王晋溪(琼)先事为谋,假以便宜行事”。结果,朱宸濠之叛乱,仅用43天就得以平定。

在宸濠叛,举朝慌乱的情况下,惟有王琼定大疑,决大难,镇静自若,指挥得宜,得以迅速平乱,人民免遭涂炭之难。诚然,朱宸濠之叛乱不得人心,是其失败的重要原因。但王琼在平定朱宸濠叛乱中发挥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。

三、抚拒西北边疆地区。

有明一代,在如何处理与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关系问题上,一直困扰着明政权,而王琼在总制三边时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。

琼世家太原,青年时见秦晋之民困于防边,父子离散,深痛惜之。正德十年(1515),琼叨掌兵政,因徐知务兵得失。嘉靖七年(1528),琼已70岁,被召复用总制陕西边务。他赴任后巡视险要,考验古今,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边之策。

琼指出:既曰设险,而又曰以守者,守不可无险,险不可不守,前失险不守,以致屡遭侵扰。琼主张“御戎之道,以守备为本,不以攻占为先,且吾聚兵三万,用费千金,利于连战。若潜师以待,贼或不来,久之师老食尽,兵悉罢散,而贼仍拥至,岂不失策乎!”(王琼《北虏事迹》)。他针对宁夏、延绥等地边镇士马各守其地,不相及,致鞑靼诸部往往窃入,拒之则无人,党而逐之则不易的问题,提出了将各镇士马在鞑靼诸部可入地分布,用“摆边”法,以拒其入。

所谓“摆边”即王琼操练之“摆墙拒战法”。他经过调查,了解到河套地方千里,鞑靼诸部平时四散畜牧,若大举南下,则须传示各部,晒干肉,收乳酪,约日聚集而后进,既聚众至二三万,夜宿火光,连亘数十里,明军了望先知,可先至墙设备。又鞑靼部临墙止宿,必就有水泉处安营饮马,而水泉仅花马池墙外有锅底湖,柳门井,兴武营外有虾蟆湖等泉,定边营墙外有东柳门等井,余地多无井,故鞑靼诸部大举南下,必定由花马池平坦道路,有水草处,结营而入,或自兴武营,清水营入者间而有之。

王琼还将历年鞑靼南下地区做了统计,了解到自弘治十四年以来,其军无不自花马池边入,故花马池为要冲。于是将重兵安置花马池,并严明军纪,以墙为明军障蔽,教演墙下战敌之法。鞑靼部见明军有备,未敢由此南下,改趋灵州。灵州守将遵照王琼军令: “以拒贼出境,保障居人为上策,不以多斩首级为奇功”(《北虏事迹》),并用火器神枪大炮弓箭等,将鞑靼部击退,灵州屯堡悉得保安。

王琼又率军从花马池出兵袭击,“万马夜出嘶啼之声闻十余里,贼遂起营北遁……自是二百里之外无贼踪”。此后,王琼又命明军东自定边营,西至横城堡,东西三百余里,一齐出境。鞑靼各部见“南朝人马硬,不比往时,俱移营往黄河南岸”(《北虏事迹》)。琼见鞑靼兵营已远徙,于是班师,所过城堡,百姓迎拜路旁曰:“凶荒二岁矣,今秋颇成熟,赖公摆边,得收入盖藏矣”(《北虏事迹》)。

不过王琼以为仅用“摆边”法还不够,还需修筑合适的防御工事。他遵用重门御暴之理,提出了在守边地区挑沟挖堑法。

所谓挑沟挖堑,就是按照地理形势设险修筑工事守边,具体办法是:从定边营南口起往西北至宁夏横城旧墙止,开堑210里,筑墙18里;宁夏城平虏所五岔渠起,西至贺兰山枣儿沟开堑34里,皆临边设险,谓之“防胡大堑”。南自黄河大坝起,西北至贺兰山嘴墩止,开堑斩崖84里,以断鞑靼部自河西入夏州之路。自环县西北响石沟起,西到靖虏卫花儿岔止,636里铲崖砌垒,临河设险。此法不仅设险守边,而且能节省劳费,具有良好的防御功能。

自此鞑靼部难以从西北地方长驱直入,实现了王琼北拒鞑靼计划,内地人得以安堵息肩。

明代成化、弘治以来,西域土鲁番日益强盛,先后强噬诸番,夺哈密,逐其君,积60年,渐不可制。孝宗皇帝尝命明军捣其巢穴。而王师北还,又骄悍如故。赏之不厌其心,威之不致其畏,成为明政府久不能解决之难事。

王琼出任三边总制后,在解决这一问题上也有独到之处。琼认为: “国土之于夷狄,固不可过抚以纳侮,亦不可深拒以穷兵。唯顺则抚,故赏斯恩焉;唯逆则拒,故威斯恩焉”(康海《贺少傅兵部尚书晋溪王公平土番序》)。他上疏说:“制御西戎,即今土鲁番哈密,沙洲之地,自汉以来,悉通中国。我朝自洪武、永乐通贡不绝,臣愿皇上远法舜禹,敷德格苗,近守祖宗怀柔远人成法,以罢兵息民便”(《明世宗实录》嘉靖八年五月癸亥)。

琼一方面於洮、岷、河、兰之地,缮城堡,远斥缑,广储蓄,严谨防备,当土鲁番派虎力纳咱儿引瓦刺二千余骑犯肃州时,予以沉重还击,并将所斩首示之。另一方面,释放土鲁番马黑麻、虎力妳翁等,责以大义。王琼的防卫和怀柔并举方针很快见到了成效。

嘉靖七年(1528),土鲁番速坛满速儿,派人求贡,书词颇逊。明廷按照王琼推行的怀柔政策,允准土鲁番通贡。后来,土鲁番出印献城,牙木兰、帖木耳、土巴等土鲁番心腹爪牙,皆望风归顺。西域地方在王琼的苦心经营下,终于避免了战争,使这个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得以过上安居生活。

由于王琼总制三边以来,“西服土鲁番,率十国奉约入贡;北捍俺答,经岁无烽警。及是,诸番荡平,西陲无事”(《明世宗实录》嘉靖九年六月庚辰)。河西四郡百姓,旧苦土鲁番侵暴,恐一旦琼去,夷患复作,咸诣抚按镇守,乞为奏留。

于是,甘肃巡抚都御史唐泽,巡按御史胡明善奏称:“幸皇上特起王琼而委任之,琼奉命驱驰,殚厥心力,息兵固圉,克状其猷。……兹甘肃阖镇军民,久居危苦之地,赖以少安,合辞恳臣,欲久留琼兹土,民情如此,臣等谨具实以闻”。(《明世宗实录》嘉靖九年六月庚辰)

王琼所以能在边务上取得较大成功 ,基本上是他所奉行的“抚拒适当”方针符合当时实际的结果。王琼认为:“于夷狄,顺则抚之,然抚之过则纳侮;逆则拒之,然拒之甚则黩兵。天下事,唯有是非两端。夫苟知其为是而必可行,又计后来之成败而不果于行,未有不误国殃民者也”(《明世宗实录》嘉靖九年六月庚辰)。

由于王琼洞察边情,又敢于任事,行人所难,故能安抚边陲,康济一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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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王琼祠内的彩塑


明代党争严重,首辅杨廷和与王琼不和,在杨廷和主持的《武宗实录》中不仅尽隐王琼功事,且多诬蔑之词。但在张居正主持的《世宗实录》中,对王琼功事记录较详,前后形成明显对照。

在杨廷和主持的《武宗实录》中不提及琼平定宸濠之功,且诬称“琼亦与宸濠交通者”(《明武宗实录》正德十五年十月庚戌)。事实如何呢?

正德九年(1514)三月 ,宁王宸濠辇白金数万,遍赂朝臣,奏请复还所夺护卫,唯琼毫无所染。李凤石《王恭襄公立朝辩》称:“濠初辇金长安,结识大臣之有望者,辄数千金寿,无不腹果,公毫无所染,其淡於名利者若此”(《王恭襄公年谱》)。

对于宁王宸濠行贿诸大臣,大学士费宏知之,准备揭发时,“(杨)廷和与(陆)完惧宏发其状,乃谋去宏”“传旨令宏致仕,宏南归,舟至清源,濠党阴遣人入舟中纵火,行李皆为煨烬”(《明史纪事本末》卷47)。当宁王图谋反叛,御史箫淮等上疏揭露时,“(杨)廷和恐祸及,欲濠上护卫自赎”(《王恭襄公年谱》)。杨廷和等在对宁王宸濠问题上特别是当宸濠反象暴露时,躲躲闪闪态度不明朗,倒是一种不正常现象。所以《明书》载:“今考当时举朝大臣各怀二心。不肯动心,而倡言兵讨者,独一琼耳,言官反诬为贿,不也冤乎?”

那么,杨廷和与王琼二人因何而生雠隙的呢?这个问题比较复杂,涉及朝政利害,个人性格等多方面。不过,从史书上看,二人之失和倒有些引发之端。

王琼在兵部时,“天下士马多豪强弱,及关塞夷险,一兴辄记,有所察奏,悉中相宜,而大学士杨廷和以琼所诛赏,多取中旨,弗能堪?”后来,“王守仁上平寇功,又率归美琼,廷和益不悦”(《明史稿》)。对于内阁大臣与六部尚书之间的关系,王琼有自己的看法,他认为:“居内阁者存心正大,不招权纳贿,与六部官相处,自无矛盾。六部事有违失,内部官密裁抑之,六部自然畏服。惟欲招权自专,遂生雠隙”(王琼《双溪杂记》)。看来,这应该是造成廷和与琼不和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后人对王琼评价褒贬差异很大。如明人王世贞说:“(王琼)贪财,好睚眦中人,为吏部大不称”(王世贞《名卿绩纪·王琼传》)。

但明人李贽反驳王世贞说:“州(王世贞)谓晋溪公贪财,好睚眦中人。夫满朝皆受宸濠贿,独晋溪公与梁公(深储)亡有也。杨廷和为首相,擅与护卫,乃驾祸於梁公,而梁公不辩,卒被劾去。又嫁祸於晋溪公,晋溪公又不辩,卒被诬下狱论死。是孰为贪财乎?孰为好睚眦人乎?呜呼!晋溪公不贪宸濠之贿,而阴用守仁,使居上流以擒濠,明知守仁不以一钱与人,不与面相识,而故委心用之,何也?少具眼者,自当了了,何况弇州素读书作文人耶?彼不拒江彬者,欲以行彼志耳。是以能使守仁等诸大豪杰士,徐为朝廷用也”(李贽《续藏书》卷17《经济名臣》)。

明人全祖望也说:“明正德间,大臣晋溪之才伟矣,故能默用阳明。以宸濠之难,其人虽兼机数,然三代以下,盘根错节,亦有非机数不成者,必墨守迂腐道学之言以格之,此愚人也。明人论晋溪,褒讥各半,非知晋溪者。晋溪为敬轩(薛瑄)再传弟子,其太公即敬轩弟子也。然则晋溪之心术,何尝不粹?特事有经有权,则所以处之者,亦有体有用。以是知敬轩,阳明之学,亦未尝不合”(全祖望《鲒琦亭集外编》卷34《跋明王晋溪尚书传》)。

明人吕沃洲则对王琼筹边之才,大加赞誉,他说:“若论晋溪筹边之才,不知韩魏公范文正元在西夏,果能过之否也”(何良俊《四友斋丛说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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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王琼祠内的彩塑

还有一位明人霍韬,是正德九年(1514)进士,正德十六年(1521)入京,时王琼已置狱,不识琼。韬问人“晋溪何罪?”或曰:“结交官幸,滥封爵,乱朝政,罪一也;咸伤善责,罪二也,军功滥升,罪三也。”韬说,若如此,琼当戮。

越月,韬任主事,阅旧牍,叹道:“古有冤诬,其王公类乎”。韬指出:“宦者张永之第张富、张容冒安化功封伯,彬、泰冒应州功封伯、内阁画敕,兵部填纸尾,惟曰‘如敕行’而已矣,无溢辞。故事边功封侯伯,兵部上论功奏,内阁据以拟敕,富、容、彬、泰等奉敕自内阁,无关兵部。如曰:佞幸滥封乱政,内阁宜坐,乃坐晋溪,诬一也。凡献军捷,巡抚拟奏,巡按纪功,兵部请核实,御史复核,乃曰赏典。如曰军功滥升,抚按宜坐,乃坐晋溪,诬二也。都御史彭泽以哈密叛黜,都御史范镛擅用赃黜,官握兵符逮问。彭泽先效河、淮、川、蜀之大勋,兴议惜焉,哈密叛衅,不得不黜,法也;范镛擅用军职,罪在无将。御史高公韶极诋公,公使吏部迁公韶秩。乃曰公贼善责,诬三也”(霍韬《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恭襄前少师王公神道碑铭》)。

综观王琼一生,他是位很有心计、很有才干、勇于任事,敏练果决,所至局面大开,政绩显著的历史人物。他治河、理财从利民利国着想,很有成绩。他运筹平定宁王宸濠之乱,顺应了历史潮流,使人民免遭战乱之祸。他北御西和边陲,使当地人民得以安居生产生活。明代党争严重,政局混乱,王琼能在政敌处处作梗,甚至被诬陷的状况下有所作为,是很不容易的。

笔者以为,评价历史人物要把所评价的历史人物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考察,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标准,是看其在社会生产、人民生活和社会道德方面所起的作用。而王琼作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突出政绩的,应予肯定。当然,王琼也有不少缺陷。例如他对武宗皇帝的荒诞行径,未见谏疏之举,但这些,又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环境而去苛求古人。总之,王琼可谓明中期一位倜傥多大略,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治世重臣。

〔本文资料引自单锦珩辑校《王琼集》,山西人民出版社 1991年版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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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景晋祠

正文|张正明
原载于《晋阳学刊》
图|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 马立明 吕国俊 网络
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
辑|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 南丽江 实习生 权娇阳
审核|方天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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